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6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新成路街道塔城东路以北、嘉罗公路东侧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塔城东路,西至地块边界,北至东练祁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新成路街道新成村先农组1269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690.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69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690.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新成路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 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王娟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