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服务办事企业,我局将实行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备案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各建设单位自行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上传变更所需资料及承诺书(详见附件1)扫描件,自主录入变更信息,即可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
二、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主体责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备案制仅适用于南宁市管辖项目,暂不含各县(市、区)、开发区管辖项目。
四、变更业务咨询电话:5828486;BIM平台维护电话:5882802。业务QQ群:1群307645926,2群813261252,3群307645926。
附件:1.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指南
2.企业自主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流程及注意事项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甘妮 联系电话:0771-5828486)
附件名称
附件2:企业自主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变更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