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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上海市住建行业防汛工作

2023-07-21 10:42:44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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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建行业防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防汛工作责任感

本市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救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担当,清醒认识当前防汛救灾的严峻复杂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筑牢防汛工作安全底线。

二、加强隐患排查,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把功夫下在风雨到来之前”的要求,聚焦各类风险源、风险点,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在前阶段市抽查、区检查、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加快补短板、堵漏洞,指导督促相关主体落实责任。

建管部门要聚焦深基坑、模板支架、起重机械(尤其是塔吊)、脚手架、临时房屋、围墙围栏等危大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度汛安全隐患。

发挥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职能,聚焦地下空间雨水倒灌隐患,重点检查下沉式广场、地下停车场等暴雨防御工作,特别是挡板、沙袋等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

持续做好道路照明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汛期不发生水淹跳闸、漏电事故,路灯架空线不荡落、坠落,道旗广告悬挂牢固,搭载设施用电安全。

燃气行业要聚焦燃气供应,确保港口、河道等低洼地带的燃气场站安全。

房管部门要配合防汛办、水务等部门深入推进消除小区积水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工程整治,消除易积水居民小区隐患。持续巩固本市住宅小区建筑外墙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关注长期高温、持续暴雨叠加造成的高空坠物隐患,把高坠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贯穿于防汛工作全过程。积极做好老旧房屋修缮、拆房工地、征收基地现场管理。

城管执法部门要配合绿化市容部门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执法检查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进行拆除。各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发现一整改—销项”闭环管理机制,对于短期整改困难的,要第一时间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三、落实群防群治,不断提升避险自救能力

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注重提高公众的灾害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各区建管部门要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沿江沿海建筑施工企业梳理工地转移安置场所,积极与属地街镇进行沟通对接,扎实做好极端条件下转移撤离准备工作。要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深基坑工程、玻璃幕墙等风险隐患发现能力。要强化社会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向建筑施工人员、小区居民等滚动发布风情、雨情、水情及避险防灾等预警信息,提醒注意事项,普及防汛避险救灾知识。

四、严格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响应联动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时刻掌握风情、雨情、汛情,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灾害抢险工作。要严肃信息报送纪律,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严格执行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制度,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值班室(值班室电话:23113232;传真:63582725),认真做好“首报、续报、终报”工作,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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