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规定,鉴于省直公积金中心2023年4月、5月、6月个贷使用率分别为77.18%、77.79%、78.14%,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为宽松。
2023年第三季度,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取值为1.2。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另加20万,且最高贷款额度按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执行。
2023年第三季度,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