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规建局、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建标函〔2023〕198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要点的通知》(黄建管函〔2023〕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暨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10月1日以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及备案抽查检查合格的建设工程,重点检查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在建工程;各县区住建局消防审验工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履行消防设计、施工等责任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3年6-7月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通过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座谈交流、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
四、检查内容
(一)关于规范消防审验工作方面。
1.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受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审批;
2.是否按要求在安徽政务网更新公开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是否按照要求实现消防审验全事项、全流程在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是否存在“体外循环”;
3.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审批事项,出具的意见书和备案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已办合格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情况;
(二)关于消防审验执法工作方面
1.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情况;
2.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
3.是否存在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建设工程经备案抽查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情况;
4.是否存在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情况;是否存在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情况;是否存在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是否存在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黄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业务。
五、检查步骤
1.企业自查(6月19日-6月23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2.区县检查(6月23日-6月30日)。各县区住建局对照附件2(2023年二季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检查表)自查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和2022年10月1日以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抽查现场检查合格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督促整改。
3.市级抽查(7月)。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组开展督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在建项目和2022年10月1日以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抽查现场检查合格项目,采取查资料、看实体等方式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各县区住建局于6月30日前报送2023年二季度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3年二季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检查表格(附件2)及检查总结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二)压实工作责任。检查时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必须到场,配合检查工作,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对受检不重视、准备不充分、自查流于形式、隐患排除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市住建局将予以约谈警示;
(三)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行为。市住建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城管部门立案查处,并扣除责任企业信用分,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落实廉政执法。本次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检查期间不得接受受检单位吃请。投诉举报电话:0559-2353357(市住建局机关党委)。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