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周宁)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披露,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信息显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旧宫镇DX05-0200-0037地块的大兴区旧宫镇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DX05-0200-003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5项)的施工总承包单位。2023年3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地下一层吊装口临边防护缺失,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7.1条的要求;2、施工现场9#楼屋面部分短边小于1.5m的孔洞未应用坚实盖板封闭,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6.1条的要求;3、5#楼4层一分配电箱中出线的PE线绝缘颜色未采用绿黄双色,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1.11条的要求。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违反3条技术标准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属于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处5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人代表庄纪栋,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成员,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3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38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