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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被罚10万元

2023-05-22 15:40: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据信用中国官网显示,近日,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被通报处罚,罚款10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官网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正华,成立日期1987年5月27日;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5月15日,京顺城管罚字﹝2023﹞310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经查,2023年3月16日,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第22街区承建的1#生产车间等8项(工业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用房项目),存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未备案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前改正上述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行为。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100000)元。

图源: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简称“江苏省建集团”)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建筑行业的开拓者,总部位于古都南京,注册资本12.5658亿元,现有技术管理人员1万余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2600余人,一、二级建造师1500余人,并有280余名被评为全国或省市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

集团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企业,系建筑、公路行业甲级设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一级企业,是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A级企业,综合实力位列ENR全球承包商250强(37位)、ENR国际承包商250强(99位)、中国建筑业竞争力二十强。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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