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据信用中国(湖南株洲)官网显示,株洲市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图施工”被通报处罚,罚款10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株洲)官网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5月8日,攸人防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显示:株洲新浩房地产公司在攸县联星街道中心大道攸州公园旁开发的公园悦府项目,2020年4月攸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复建设防空地下室10700㎡,该项目2019年12月开工建设,项目设计图中有防空地下室设计,但项目地下室施工期间未按图施工,造成应建人防工程未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湖南省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攸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对株洲市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重新核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追缴,如在攸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一费制”中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将不再追缴,否则将追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