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河北>>曝光台>>

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被罚

2023-05-18 17:05: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周宁)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披露,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晶福苑东区物业楼项目,现场存在土方施工抑尘措施不到位,露天电焊未使用净化装置等问题被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河北))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群众举报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晶福苑东区物业楼项目,现场存在土方施工抑尘措施不到位,露天电焊未使用净化装置等问题,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7条规定。

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40条规定,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天眼查显示,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晶龙实业集团成员,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图源:天眼查)

此外,这并不是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因为扬尘污染被处罚。天眼查显示,2023年2月28日邢台市大气办通报宁晋县晶福苑西区外网项目橙色预警期间土方作业,场地内浮土较多扬尘严重,裸土苫盖不到位等问题,被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5万元,处罚日期2023年3月14日。

(图源:天眼查)

(责任编辑:崔立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