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周宁)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披露,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晶福苑东区物业楼项目,现场存在土方施工抑尘措施不到位,露天电焊未使用净化装置等问题被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河北))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群众举报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晶福苑东区物业楼项目,现场存在土方施工抑尘措施不到位,露天电焊未使用净化装置等问题,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7条规定。
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40条规定,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天眼查显示,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晶龙实业集团成员,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图源:天眼查)
此外,这并不是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因为扬尘污染被处罚。天眼查显示,2023年2月28日邢台市大气办通报宁晋县晶福苑西区外网项目橙色预警期间土方作业,场地内浮土较多扬尘严重,裸土苫盖不到位等问题,被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5万元,处罚日期2023年3月14日。
(图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