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建规〔2023〕1号)文件精神,建立一个优质新建商品住房楼盘库,用于开展团购活动,并对参加团购的购房户发放财政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1.自愿原则。入库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给予不低于备案价的3%优惠。
2.团购要求。团购商品住房须5套(含)以上,并全部办理完成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由开发企业将团购名单上报我局。
3.补贴标准。我局汇总名单,经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每套房不超过2万元。申请补贴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报送要求
1.申请范围。已批预售许可的项目截止5月8日未销售、未缴交首付款的;5月9日至11月8日期间新开盘项目。
2.申请材料。申请企业应填写《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团购库申请表》一式二份(详见附表),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材料应加盖公章,于5月16日前报送至我局。
联系人:市住建局房管科朱祖清 15080586912
附件:1.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团购库申请表
2.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团购库价格一览表
3.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团购库申请财政补贴名单汇总表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1日
抄送: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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