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江西>>政策>>

《萍乡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

2023-05-16 16:39:46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image.png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建设局,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按照《萍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萍乡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萍安字〔2023〕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萍乡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24日

萍乡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 2023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和市五十一条具体措施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基本要求。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突出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整治建筑施工、燃气、城镇房屋、农村住房等领域风险隐患,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精准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确保全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关键在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措施清单,要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2.全面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要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

3.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4.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特点,持续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5.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求,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6.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突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1.房屋市政工程方面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排查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方案审核、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开工之初提供清单情况等。  

(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3)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材料及基础验收、技术交底、搭设施工、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日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资格等情况。

(5)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排查现场脚手架搭设按方案和规范标准要求执行情况,特别是立杆间距、扫地杆和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以及剪刀撑和刚性连墙点等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脚手架分阶段检查、验收情况。

(6)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排查落实有关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情况以及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7)汛期安全防范情况。排查汛期值班、制定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情况;临时工棚是否搭设在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等地势较低的危险区域;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临时用电等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方面

(1)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检查门站内、外消防间距,警示标识的合规性;城镇燃气输送管道日常巡查、维护、检修和更新情况,以及排查城镇燃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施工搭建以及各类管道重叠交叉铺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海绵设施运行情况。检查调蓄池、闸站、泵站等海绵设施设备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排涝管网、低洼地带及易涝区域的现场管控情况。

3.住房安全方面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压实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排查整治工作质量,将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下。

(2)按照《萍乡市自建房和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和老旧房屋的排查任务,到2024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和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市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安委会各副主任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安委办承担。各县区住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全面自查自改。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督促各类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三)集中重点整治。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攻坚整治,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对本辖区每一个项目乃至每一台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闭环处理。

(四)加大处罚力度。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期间,对有关责任主体拒不整改的,除依法从重处罚外,要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停业整顿;对不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的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以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住建部门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完善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