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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被罚19万余元

2023-05-11 16:40: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显示,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因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被罚。

(图源:信用中国(福建)网站)

“﹝鼎﹞城罚决字﹝2023﹞第3-0003号”显示,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潮音岛2号地块一期F3号楼工程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一期F3号楼交付作为售楼部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项,以及《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鼎委办发〔2019〕3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301.58.1之规定,福鼎市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9.63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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