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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5-09 15:02:4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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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工作要点

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防汛工作要点,深入践行新时期党中央防灾减灾理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决策部署,以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守“不死人、少伤人、城市不看海、财产少损失”的总方针,扎实有效地全面做好建筑工程防汛减灾工作,持续提升建筑工程防汛救灾减灾能力,确保建筑工程体系安全度汛。

一、提升党建引领到位,夯实安全度汛思想。

建筑工程防汛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首都功能定位和“四个服务”原则,各区、各单位要强化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汛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奠定坚实的安全度汛思想基础。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持“汛情就是命令,防汛一线就是岗位”,不断夯实安全度汛思想和组织基础,

二、提升组织领导到位,压实压紧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强化防救协同高效衔接,健全防汛工作机制,落实防汛指挥机构,明确相关职责,提升预案的操作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健全以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各区住建委的行政负责人和各集团、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属地建筑工程和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单位、重点部位要明确“三定”(定责任段、定人员、定职责),做到点到面的全覆盖防汛指挥机构和责任体系。

三、提升全面指导到位,消除汛期工程隐患。

积极主动持续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施工现场及周边进行摸排,重点对深基坑、高堆土以及暗挖和涉河等工程重要部位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的点位,建立隐患点位台账,指定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做到雨前预报及时、雨中临灾有序、雨后总结精准,特别是地处山区的工程项目要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包括宿舍、工棚、仓库等场所要科学选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位于空旷区域的临建房屋等临时建筑物重点进行加固,确保房屋的防风、防雷性能符合要求。

四、提升科学调度到位,加强专业化风险评估。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汛期安全风险识别及管控工作,各单位在发挥建筑行业自身技术优势的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深基坑开展日常监测,规范、完整记录监测结果,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要求,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与定级,科学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特别是地处山区的工程项目要针对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提前识别、科学评估,采取合理有效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五、提升演练保障到位,强化应急能力和物资保障。

各单位汛期前,要按照各自施工现场模拟防汛应急抢险演练,分为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实施、应急演练后评估与总结三个部分。通过演练,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能力、提高现场从业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掌握防汛抢险的重点、要点、处置程序和方法,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针对演练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加强三支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演练,熟悉抢险流程,备足防汛物资器材,确保汛期发挥作用。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统一调配本单位范围内的防汛资源,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及时补充、更新防汛物资,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维护,建立物资储备台账,并定期进行复查核对,确保防汛物资和设备满足施工现场防汛需求。突出重点抢险物资类别品种,增加排涝设备,物资设备的存放科学合理,便于应急抢险的展开。

六、提升宣传教育到位,营造防汛氛围。

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报、网、台、微”相结合的融媒体宣传手段,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范围的防汛宣传。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普及防汛知识、强化防汛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基础防汛信号、自救知识和点位集结。及时总结汛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宣传防汛正能量。

七、提升值班值守到位,绷紧防汛之弦。

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必须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制定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完善汛期防汛值班条件。在汛期预警期间,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位、各类抢险队伍人员必须全员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汛期指挥系统顺畅、快速、准确、高效。

八、提升信息报送到位,确保及时准确。

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逐级建立信息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相关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系方式,规范相关报送内容,确保防汛会商指示精神或遇有险情能及时上传下达。当发生险情时,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迅速上报信息,要在发生险情后10分钟内口头报市、区住建委,1小时内书面报市、区住建委,不得延报、误报、瞒报,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日常工作中需统计的各类数据台账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误时和误事现象。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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