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山西 太原)网站披露,太原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被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山西))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新城小区(东区)23幢、22幢越证建设情况:1、22号楼实测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面积多21.76平方米,建筑高度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高度高0.8米。2、23号楼实测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面积多1115.73平方米,建筑高度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高度高1.55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1、对该项目22号楼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超建面积21.76平方米,处以当年工程造价305元/平方米的5%的罚款,计331.84元;2、对该项目22号楼建筑高度超高0.8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标准层面积729.45平方米的一半,即364.725平方米,处以当年工程造价305元/平方米的5%的罚款,计5562.06元;3、对该项目23号楼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超建面积1115.73平方米,处以当年工程造价305元/平方米的5%的罚款,计17014.88元; 4、对该项目23号楼建筑高度超高1.55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按照标准层面积479.39平方米的一半,即239.695平方米,处以当年工程造价305元/平方米的5%的罚款,计3655.35元;共计罚款:26564.13元(贰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圆壹角叁分)。
天眼查显示,太原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太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98年,山西锦地城市运营集团成员,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由山西锦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图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