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近日,信用中国(湖南长沙)网站披露,湖南长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建设工地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其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罚款30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长沙)
处罚详情显示,2022年3月23日下午16时3分左右,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滨江景观道与支路九交汇处的滨江新城C9地块一期工程2#栋建设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监管部门认定,湖南长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分工不清晰,未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停工整顿警示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没有通过3月19日湘江新区 2 起事故受到警示教育,安全意识不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核查劳务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未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是事故的责任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今年1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执罚决字〔2022〕34号)显示,在此次事故中,湖南长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涉嫌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湘JZ安许证字〔2004〕000057)30日。
图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