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江苏>>监管>>

中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3-13 14:24:00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image.png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2日至8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9日,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市住建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带领分管部门、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二)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局党委及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整改工作开展后,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办解决巡察整改有关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尤其在党的建设、工作作风提升、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改,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全局工作实际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标准决不收兵。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安排,寻求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整改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52项措施),已整改完成19个问题,完成整改措施28项。出台、印发各类制度性文件15份,开展实施各类专项治理11次,退返工程质量保证金28家,退返资金1731.738万元。查处违法转包(分包)、不按消防设计施工、违规倾倒淤泥等违法违规企业10家。化解万和公馆、悦龙台花园、时代茗苑、嘉豪国际商业广场等4个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不够系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行业技术导则编制。为规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让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有章可循,启动《宿迁海绵设施植物配置指南》《宿迁市海绵城市设施施工指南》等7个技术导则(指南)编制工作,预计2023年6月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编制单位招标,此外《宿迁市海绵城市条例》已于2022年10月30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江苏省首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二是强化精品示范工程打造。通过精品示范项目的打造,引领提高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质量,编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雨水花园设计的通知》《关于公布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园绿地项目海绵设计要求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优秀工程项目评选的通知》等4个技术指导文件,正在起草示范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流程,提高海绵城市设计质量,还编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系列规范审查文件。三是加强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检查。对照《宿迁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宿财建〔2021〕50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6月联合市财政局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检查,并印发通报,提出工作建议。2022年12月15日,启动第二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2.关于“推动小城市建设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小城市办牵头抓总职能。明确小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小城市的特色培训工作得到市级领导肯定。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召开小城市建设专题推进会,指导督促县区和小城市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强化民生实事项目督查。年度重点考核180个项目均开工并达到序时进度。三是2021年度总金额为1个亿的市级奖补资金已下发。配合市财政局,拟定2022年度奖补资金方案,按程序报审下发。根据部门职责,督促并提请财政部门于2023年上半年对奖补配套资金进行绩效评估。

3.关于“‘深化区域评估’改革事项推进较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加强部门沟通,统筹推进,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部门和开发区下发提醒函,必要时提请市领导召开专项推进会议,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二是落实工作举措。会同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及其他涉及评估部门,发挥条线部门指导作用,重点研究解决区域评估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推动成果应用。协调市资规局做好区域评估系统开发工作,确保区域评估成果全部录入“一张蓝图”系统,保障区域内建设项目能共享使用区域评估成果,简化后续项目评估评价环节,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4.关于“涉及省高质量考核的部分指标任务完成落后”问题的整改。

(1)针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省内排名靠后问题。

一是加大监测督促力度。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已完成超过150公里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工作,全市1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总体平均COD浓度203mg/L,同比提升2.8%。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宿迁市2021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2021年度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约50.85%(以COD350mg/L计),同比提高5.92个百分点,超过提升5个百分点的目标要求。据对接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水平衡核算工作计划于今年2月份启动。二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按照《宿迁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年(2022-2024年)攻坚行动方案》(宿政传发〔2022〕29号)要求,2022年梳理城区改造任务共65个,年底前完成60项。将2023年完成30个以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督促各地尽快开展工作。同时以市攻坚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印发各地年度污水收处项目建设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进度要求,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2)针对住房达标率指标在省内排名靠后问题。

该项指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2019年考核因沭阳县得分低导致我市排名靠后。主要原因是考核评分通过随机调查数据测算,不确定性影响因素较多。据向调查部门了解,目前该项指标2020年以后已不再考核。在今后涉及有关考核排名指标的具体工作落实中注重抓严抓细抓早,强化过程管控和考核问效问责,确保考核指标在省内排名不断争先进位。

(3)针对建筑业总产值增长率省内排名靠后问题。

一是召集各县区开展产值冲刺部署会议。明确各县区建筑业产值任务指标,积极推动指标全省排名争先进位。二是积极提升排名位次。据市统计局反馈,宿迁市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率在全省排名第8,排名位次靠前。

5.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针对“小散弱”液化气企业整合规范不到位,有的县区整合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加快对“小散弱”液化气企业整合提升。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工作原则,积极指导各地加快引进优质大型企业采取控股、收购或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管理等方式,不断对“小散弱”的液化气企业进行整合提升。截至目前,全市48家液化气企业已整合成8家,市区、沭阳、泗阳、泗洪均已初步完成市场整合,初步实现了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发展、标准化服务的目标。二是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成立5个督查组,下沉到县(区)一线实地督查各地液化气整合完成情况。形成《关于全市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进展情况的报告》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三是督促整合企业规范运营。督促已整合企业按照“建设标准化、运营规范化、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持续做好液化气市场整合的“后半篇文章”,推动企业全面转型发展,全方位“提档升级”。邀请专家对市区液化气企业进行抽查,对于检查发现问题,交办属地限期整改,以严监管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针对部分地区仍有“黑气点”,配送经营监管有漏洞,尚未实现全程配送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结合全省联合打击“黑气”市场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收集“黑气”线索,组织各地持续开展“黑气”打击行动。其中,沭阳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发现黑气线索5条,查获钢瓶230只,罚款15.1万元;泗阳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现黑气线索6条,实查3处黑气点,查获钢瓶53只,行政拘留3人;宿豫区发现送气工违规存放液化气线索4起,及时清理存放报废气瓶50余只。二是研究制定《宿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考核细则》,进一步落实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瓶装液化气配送安全,切实规范配送服务行为。三是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区液化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配送经营情况。同时邀请省厅专家对市区液化气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交办属地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3)针对市区水韵城公寓楼等高层建筑还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清理。目前,水韵城公寓楼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已全面清理完毕,整改到位。此外,组织对市区液化气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向高层建筑供应瓶装液化气。二是持续推进液化气违规使用专项治理。目前宿豫区高层用户已全部排查完毕,一律停止使用液化气,液化气企业一律禁止向高层用户供应液化气。宿城区开展高层使用液化气用户摸底排查,共计排查906户,目前已整改608余户,剩余用户均交由属地进行责令整改。三是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强化对高层建筑小区燃气安全宣传,通过“安燃宿迁”、微信公众号、短信、社区活动、广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不断增强社会群众的燃气安全使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打通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此外,会同市安委办利用电视开机画面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4)针对各功能区只能监管但暂不具备行政处罚权而往往出现管理“真空地带”问题。

一是梳理完善各功能区燃气行政处罚权。对功能区是否具备燃气执法权限问题,2022年12月8日,会同局法规处、执法支队专题赴市司法局进行沟通汇报,对各功能区燃气行政处罚权进行梳理完善。二是对“真空地带”差别化管理。对具备燃气行政处罚权的功能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园区),督促其履行属地燃气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属地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对暂不具备燃气行政处罚权的功能区(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督促其切实加强燃气日常监管,对于发现的燃气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部门监管职责及时移交市住建局或其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6.关于“落实环保要求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雨污水溢流污染问题。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按照《宿迁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年(2022-2024年)攻坚行动方案》(宿政传发〔2022〕29号)要求,2022年梳理城区改造任务共65个,年底前已完成60项。2021年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约50.85%,同比提高5.92个百分点,完成目标要求。二是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2022年度9个达标区已全部完成,已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评估验收暨2023年达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于2月份完成达标区市级验收,省级验收计划于3月上旬前完成。同时将9个达标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督促各地提前开展前期排查设计。三是加快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目前还剩6个问题尚未完成销号。

(2)针对黑臭水体整治问题。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机制。2022年4月11日,市政府印发会议纪要,明确将马陵河源水厂、调蓄池、钢坝闸等资产移交宿城区扎口管理,5月2日,市水务集团和宿城区签订移交证书。二是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和南菜市小散乱排水户整治。已完成项里花园北区、香榭里·明珠等5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宿师附小及周边房屋已签订拆迁协议,目前仅剩师范附小一栋楼尚未搬迁完毕。南菜市小散乱整治工程目前已进场实施。三是加强日常河道及周边管网巡查。具体责任单位宿城区润民水务公司加强了日常巡查。四是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按照6月底销号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化督查推进。

(3)针对南京路排涝沟污水直排整治问题。一是宿城区已完成南京路排涝沟富康路东侧排口截污工作。经开区、宿城区分别已完成淮海建材城、品丰华府管网排查工作,已对发现管网混错接问题进行即查即改。二是南京路排涝沟已纳入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正在施工,总体进度约65%。

(4)针对污泥处理监管问题。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力度。2022年10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视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督促污水处理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污泥,按月调度各污泥处置情况。二是加大违法惩戒力度。依法处理江苏明德环保有限公司污泥倾倒事件,对其给予了警告的处理。

(5)针对扬尘管控问题。一是严格督查督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近几个月以来开展督查59次,对发现的工地扬尘问题41个,做到即查即改。二是严格处罚,近期指导县区对多次交办问题不及时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15起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推进长效的工地扬尘治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7.关于“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市区房地产市场第四季度“双随机”检查。主要对日常百姓关注度较高及网络投诉情况随机抽取22家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检查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是否违规、销售现场公示是否规范、预售资金是否进入监管账户、收支是否规范、在建工程抵押房源是否在销售现场公示、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督促现场整改5家。二是印发《关于做好部分延期交付楼盘和预售资金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9个问题楼盘,交办至各县区,督促属地加快问题整改。目前全市已化解9个问题楼盘,分别为沭阳县沭城天下二期、红星天铂一期,泗阳县巨源尚城、丽景河畔、义乌商贸城,宿豫区尚东壹号,宿城区嘉豪国际广场、悦龙台花园,经开区绿地城际空间站蕊苑。

8.关于“遗留问题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遗留问题项目整治工作。定期召集相关验收部门进行会办,督促企业加快验收进度,尽快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2022年11月22日,局领导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处室、宿城区住建局及开发企业负责人召开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问题推进会。二是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已化解万和公馆、悦龙台花园、时代茗苑、嘉豪国际商业广场等4个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问题。品丰华府项目正在配套扫尾,中豪国际广场、名流商务大厦、浙富世贸广场3个项目涉法涉诉需长期推进。

9.关于“建设市场信用监管漏洞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信用办要求,对照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要求,对全局各条线相关部门重新梳理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全面归集并报送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满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年度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覆盖率、周期性、入库率和上报率要求。二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并修订《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宿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优化信用管理体系,推动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和行业信用分值应用,持续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待省住建厅重新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评价办法新机制后,根据上位政策重新修订出台《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同时升级改造我市信用评价系统。三是按照《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要求,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及信用修复办法等由省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会同省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制定,就相关政策问题与省住建厅、市信用办保持沟通,建立完善宿迁市场信用管理新机制。目前,我们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正在起草新的行业信用管理及评价办法并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将着重在行业信用管理领域与局内各部门及市信用办、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积极联动,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建档、共享、应用”四大关键环节,同时筹划对我市建筑业监管平台进行升级,以期实现平台功能及覆盖面拓展,完善共建共用的数据归集及应用机制。

10.关于“监理行业规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文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22〕119号)。通过完善项目现场监理人员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现场监理记录管理、加强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来强化监理现场过程监管,有效落实监理单位责任。强化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提升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发挥监理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行为。二是强化行业监管。2022年,全市共开展监理企业专项检查2次,随机抽查监理企业24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2家监理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其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3家监理企业移交局行政执法支队立案查处;5家监理企业移交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4家问题较小的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针对通湖大道项目监理单位存在问题,项目部已约谈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清退不合格监理人员3人。局行政执法支队对该监理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处罚3万元。针对黄河故道监理单位存在问题,黄河故道文化公园项目部约谈监理单位负责人,并依据合同约定处以30%合同违约金。

11.关于“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投诉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宿迁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受理处理质量投诉。2022年全年受理工程质量投诉479件,均得到及时处理。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开展,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开展混凝土及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抽测,深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开展工程质量样板观摩活动。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多举措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管控。印发建设工程现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的文件,并依据《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对宿城、宿豫、经开以及苏宿园区4个区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沭阳、泗阳、泗洪、洋河因疫情未抽查),随机检查房建工程8个,并对抽查的8家企业进行问题通报。四是加强对检测机构监管。开展2次检测企业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检测企业18家,发现1家检测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已报局行政执法支队立案处罚。为强化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管理,聘请专家开展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的资料档案、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等进行抽查,2022年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原材料开展了2次抽检活动。

12.关于“对房产中介机构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2022年第四季度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宿迁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开展中心城区房地产中介行业综合检查,共随机抽查房地产中介机构2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有效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建立风险提示机制。通过官方媒体向各商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中心等部门公布合格中介门店名录,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防范交易风险。三是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持续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按照“双随机”检查规定每季度开展检查,切实净化中介市场环境,有效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3.关于“行政执法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执法培训和研讨。印发《关于开展“人人讲学”暨业务提升活动的通知》,定期开展培训和研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标准。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机制》。制定《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按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增强行政执法主动性。三是完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按文件要求加强与各处室沟通,确保移交初步证据与罚则相一致,做到“有案必移”“移案必查”。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确保移交案件初步证据与罚则一致。鉴于宿迁市洋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俪源华府、世纪锦园项目上农民工工资实名制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今后将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在通报文件中注明整改情况。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撤案标准和程序,对行政处罚案件撤案须经法制部门审核,报局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撤案。

14.关于“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措施乏力”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政府安排,正在筹备召开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宿迁市建筑业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初稿已完成。

15.关于“增设前置条件”问题的整改。

经梳理排查,《关于宿迁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13〕66号)已不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经研究,已于2022年废止该文件。目前,只要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申请备案。

16.关于“机构改革后部分工作未及时跟进”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城市节水工作行政职能和具体事务管理机构。根据三定方案职能划分,城市建设处承担指导城镇供水、城市节约用水等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管理工作。市供排水管理中心承担具体的城市节水工作。二是增加专职管理人员。根据职能划分,增加和明确城市节水专职管理人员。经与编办沟通,受编制所限,目前暂无法增加编制,经协调,从局属企业抽调1名工作人员负责城市节水管理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全面总结2022年度城市节水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节水型城市自查自评和提升,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有关数据收集和整理。会同市水利局下发用户计划,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镇自来水漏损控制,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效。将城市节水涉及的漏损治理、非常规水利用等纳入国家示范城市和城市更新行动。2022年12月,我市成功入选国家50个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

17.关于“图审改革事后监管跟进不到”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图审专项抽检工作。已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质量开展抽查,对图审改革后引进的审图机构加强监管。目前已完成抽查工作,将于近期通报抽查结果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制定出台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改革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迁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通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迁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8.关于“作风漂浮、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网络问政办理流程。出台《进一步提升市域治理一张网事件办理质效的通知》,制定局市域治理一张网事件办理工作流程图,强化回复内容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对涉及职责不明工单一律由分管领导签批交办,累计交办7件。明确3名人员以系统督办方式在线跟踪办理情况。二是推动工作作风提升。起草工作作风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三比三赛”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

19.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久拖不退”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保金退还制度。目前,江苏名扬建筑施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质量保证金已按照2022年11月17日住宅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联席会议纪要精神予以返退;对超5年结存应退未申请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项目,报局领导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通知返退。目前均已通知施工单位申请返退,已返退28家,涉及金额1731.738万元。二是完善保证金返退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11月17日保证金返退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第20号)研究决定,以后保证金返退联席会议两星期召开一次。返退数量多时,正常召开,数量少时,实行部门会签制度,确保保证金退还及时,切实保障企业权益。

20.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显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综合窗口制度。将办件受理、审核两个环节分离,设立综合窗口,只负责办件受理、转办、咨询业务。办件受理后转入后台审核,避免服务对象与审核人员见面。二是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局行政审批处窗口受理转交后方,后方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核,并将现场核查结果经本处室(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审批要件之一反馈到局行政审批处窗口,最后局行政审批处窗口完成办理并将“联动审批单”进档保存。三是建立资质会审制度。对资质审核等重要权力事项,改变原先分级审批的链条模式,建立会审模式,实施会审制度。成立由行政审批处人员(3人)、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心(1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1人)组成的5人资质审核小组。局行政审批处窗口人员在接收申报材料后转交审核小组审查,小组成员对企业申报的技术人员资料、业绩资料、人员保险等要素分别进行审核,同时交叉抽查,窗口负责人汇总小组成员审核意见后形成会审意见,经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

21.关于“部分信息系统‘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园林绿化系统相关问题。优化园林绿化系统数据板块,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增设游客模式向市民开放,供浏览园林科普和政策法规。业务模式增加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业务账号,并组织系统使用培训,让系统更好地辅助业务工作。优化后的园林绿化信息系统使用率和服务人群有较大提升。二是针对智慧物业系统相关问题。已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智慧物业系统运行培训会,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要求推进系统推广使用。三是针对智慧工地排查出的系统不能同步问题。进行排查漏洞,完善系统功能模块,加强管理应用。同时进行人员业务培训,举一反三,推动智慧工地服务工程建设。

22.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年度考核。二是对重点岗位进行清单管理,梳理全局重点岗位69个,对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管。三是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督促各部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四是加强对重点岗位轮岗管理,本次调整交流科级干部5名,5年以上重点岗位轮岗12名,对重点岗位人员采取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党支部纪检委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廉洁教育案例,发挥纪检委员上传下达、廉政教育、就近监督等作用。五是强化追责问责。对2名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2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深入西南片区建设工地、市政建设项目工地、图审中心等地调研,与一线人员等进行座谈交流。二是继续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督促驻在部门继续组织观看《当公权遇到民间借贷》《折翼的青春》等警示教育片。三是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安排组员到专案组(监督专班)进行锻炼;组织全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实务指引与关联规定》《常见违纪行为定性辨析》等纪法书籍。

24.关于“下属企业‘靠建吃建’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已取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的扩项证书,共涉及包括装饰装修材料、预制混凝土制品建筑环境等在内的16大类321个参数。大地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按照泗阳住建局在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登记要求,积极参与驻点申报工作。诚信房产测绘有限公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工程测量、工程设计等其他业务。二是积极参与公开招投标。截至目前,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诚信房产测绘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签订了具体的实施项目。三是加快公司资源优化整合。目前,建设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人员全部整合至大地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家公司。诚信白蚁防治有限公司部分人员整合至建达市政养护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各企业已完成业务和人员整合,基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5.关于“执行干部交流政策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交流政策。调整交流科级干部5名,印发《关于做好重点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自下而上形成全局重点岗位69个,对在同一重点岗位工作5年以上人员由所在单位予以调整,现已调整12人。二是涉及重点岗位人员调整按程序报局组织人事处备案。所有重点岗位人员每年填报《重大事项报告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报局组织人事处备案。

26.关于“意识形态、保密等领域失察失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坚持理论学习,开展党的二十大线上学习和线下成果检测活动。二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印发《2022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表》。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督促雪枫公园对园内展陈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阵地监管督导的实施细则》《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

27.关于“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的通知》,按文件要求,严格定密程序,规范涉密人员管理,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二是完成重点岗位2022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严禁在互联网电脑存储涉密信息。

28.关于“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部分支出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严肃性,坚持无预算不列支,并长效保持。二是与局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顾问聘用补充协议》,对原《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部分进行补充约定。三是制定下发《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合同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住建领域合同管理。

29.关于“一定程度上存在‘书面销号’现象”问题的整改。

开展政企不分问题清理。正在制定具体的企业自主经营方案,建达物业正在走合并流程。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解决好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一些重点难点热点工作,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着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抓好党建,提升工作作风,深入推动解决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履行住房保障、行业监管等主要职责,服务民生、促进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动态高效的责任落实机制、科学有效的责任考核机制、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安排各司其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负主要责任。坚持问题整改限时办结,局机关纪委加强对巡察整改进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整改工作进度。对巡察整改工作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通过严格考核和问责追责,促进整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文件,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切实纠正和防范干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着力完善建设领域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前预警、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建设主体行业监管,为经营主体提供简洁便利服务,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三)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充分利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契机,着重在党的建设、制度建设、管人用人、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问题整改,促使党委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推动问题整改为突破口,采取“一巡多用”模式,从五个方面入手,进行优化完善,推动全局工作。一是重点加强班子凝聚力建设切实发挥整体作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切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并加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培养和提升。三是严抓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并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发挥制度管理良性效应,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整体工作效率。五是积极主动协调处理疑难问题,迎难而上,化解难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7-84387138;邮政信箱: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201室;电子邮箱:sqszjjjw@163.com

中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