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各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建发〔2021〕2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日政办字〔2021〕13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日政办字〔2021〕13号,可通过日照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二、奖励对象
企业注册地为日照市的建筑业企业,各类事项发生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请各区县、各功能区住建局负责通知辖区范围内企业申报各类奖励,经初审盖章后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审核后交市税务局进行审核,形成初步奖励方案,送市财政局合规性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兑现奖励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政策奖励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奖励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市住建局建管中心建筑业发展科负责受理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初审后的申报资料及附件表格(一式四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刘强、卜淑瑾;联系电话:7979790、7979815;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建设大厦1311室。
附件:2023030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的通知.doc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