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福建>>政策>>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废止《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

2023-03-07 14:16:5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image.png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随着我省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相关信用制度不断更新完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建法〔2009〕112号)不再继续实施,经研究,省厅决定即日起废止该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州大力推动拖欠工程款等“点题整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