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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

2023-02-27 13:55:43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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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操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2月28日前届满,需在本年度进行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二、延期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继续教育方式和要求

(一)为方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灵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工作贯穿全年进行,全年计划组织6个学习批次,每2个月组织一次。参加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批次参加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请参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的报名通知,参加人员可自愿就近选择培训考核基地进行学习。

(三)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证书延期。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

1.临沂职业学院 ,地址:罗庄区湖东路63号,咨询电话:0539-2076075,联系人:许升。

2.临沂天元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兰山区通达路22号,咨询电话:0539-8290532,联系人:贺元森。

四、证书延期

证书延期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andong.gov.cn/)提交延期申请。

具体操作方法:在网站首页搜索框中选择“政务服务”,然后输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搜索到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延期复核”事项中选择“省本级”,点击“立即办理”,登录个人帐号,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后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受理。

延期审核通过的,持证人可登录“爱山东”APP下载使用电子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严肃学习纪律。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不得迟到、早退,不允许他人代替听课、考勤。

(二)严肃课堂纪律。参加人员要认真听讲,尊重授课老师,不得在线下授课、考核期间讲话、吸烟,扰乱课堂秩序。

(三)严格考勤制度。培训考核基地在继续教育学习期间进行定时考勤和随机考勤,未参加考勤或考勤学时不足的,视为继续教育学习不合格。

(四)、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继续教育合格名单报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将报名资料、授课内容、考勤记录、测试成绩等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备查。

(五)培训考核基地要根据现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学习人员、授课老师和有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各县区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组织本县区、本企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时进行证书延期。

2023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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