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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山东元和建设有限公司被罚1.5万元

2023-02-16 17:57: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1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山东元和建设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被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罚款1.5万元。

图源:临沂市人民政府官网

公示显示,相关部门在巡查云璟御府项目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1、8号与9号地下车库内,私自搭设仓库;2、仓库内堆积材料和纸箱等杂物;3、在仓库内使用电器做饭,电线存在私搭乱扯现象;4、现场材料堆放处未配备灭火器;5、地下车库多处电箱未接地,且积水严重,无管理措施;6、21#楼塔机安装单位为临沂建立机械安装有限公司,资质为叁级,属于超越资质安装行为。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经调查,云璟御府项目位于北城新区长沙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东300米路南,2022年9月14日、9月26日施工方山东元和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时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裁量权基准》LY20-30282CF第一档,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

天眼查显示,山东元和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临沂市天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鹏,成立于2002年,山东房源实业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是一家以从事租赁业为主的企业。其中,山东房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7%。

图源:天眼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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