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周旭阳)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被处罚。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行政处罚书详情显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职工之家B座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将上述工程的机电劳务作业分包给了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为4046921.1元。合同中约定由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锈钢管、卫生洁具等主要建筑材料,计取了主要建筑材料款。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将工程违法分包的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0.625%的罚款,罚款额为25293.26元的行政处罚。
这不是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违法分包”行为的首罚。此前,该公司将通州区马驹桥镇国家环保产业园区YZ00-0703-6004、6005、600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06-01#住宅等19项)的机电劳务作业分包给了未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北京市群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为4707265.72元。依据相关规定,该公司被罚款29420.41元,行政处罚日期2022年8月4日。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中国建筑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1229.83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学斌,其上属最大股东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图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