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河北>>政策>>

河北廊坊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02-14 15:00:10 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刘坤)为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住有所居,享受住房公积金低利率贷款政策红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近日,廊坊市印发《廊坊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开展。

《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凡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收入且无用工单位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符合年龄、户籍、信用良好等条件,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在廊坊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倍至3倍之间自主选择。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理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

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公积金归属个人所有,并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同时,为防止违规提取和贷后停缴等行为的发生,《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应的防范和惩戒措施。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开展,对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人群、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崔立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