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闽建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室内环境,减少建筑碳排放。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6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
闽建科〔2023〕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和《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要求,为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减少建筑碳排放,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