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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征集2023年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编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3-02-09 15:52:11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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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精神,推动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做好定额动态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加定额编制,创新定额编制方式,补充完善现行定额,满足工程建设计价需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15〕230号)要求,现征集2023年定额编制(修订)项目,请根据需要申报。

一、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中的“四新”应用、老旧小区改造及现行定额缺项和不足等方面进行补充、修订、完善。申报项目应突出地方特色,体现行业与建设科技发展水平,工艺成熟可靠,具备完备的测算依据,指导性、规范性强。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编制立项申请书,包含以下内容:1、定额名称;2、主编及参编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主要编制人员(单位、职称);3、适用范围;4、解决的主要问题;5、技术先进性与成熟性评价;6、主要测算指标;7、编制技术大纲与主要内容;8、计划编制周期;9、预算和经费来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纸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2023年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项目编制立项申请书”、定额名称、主编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申报时间。

三、其他事项

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地区定额编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及时进行申报。

我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对通过的项目列入2023年度编制计划,对部分项目在经费上将予以适当补助。

联系人:令鸿飞  宁军 

联系电话:0931-8838419, 0931-8414641

联系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11号雅居楼,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3年2月7日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征集2023年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编制(修订)项目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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