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我局牵头修订了《唐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2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dcscgl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唐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路北区北新东道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唐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有关意见传真至0315-2821552。
附件: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