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初审、科室复审,现对受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涉黑、涉恶、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控科
联系电话:0379-63932718
监督单位: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79-63934350
附:洛阳市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2023年第1批)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