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示了关于历下区“10.30”中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坍塌事故案2的相关信息。
(图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信息显示,中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1、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照历下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建筑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要求擅自组织施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2、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济南市历下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40号第4档;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45号第1档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决定如下:1、处罚款人民币玖拾玖万元;2、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合并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
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处罚。2022年9月15日,中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存在在牡丹万象城项目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违法行为被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天眼查显示,中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山东省菏泽市,法定代表人:张鑫,企业注册资本310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