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节前施工、停工期间管理、节后复工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在节前组织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要害部位、薄弱环节以及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加强对职工冬季施工安全用电教育,确保作业区、生活区用电规范,保证各类电气设备安装正确、保护措施到位,坚决杜绝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还要做好建筑工地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要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开展极端天气应急演练,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预报,高质量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春节期间放假停工的项目工地,还必须做好项目工地范围的安全防护、警示、施工现场的封锁值守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春节期间不放假不停工的项目,除继续做好上述工作外,项目各方主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留守在岗,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物资保障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春节假期期间的值班应急工作
(一)安排好值班值守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值班、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值班。项目停工放假前要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市质监站办公室存档。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迅速上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加强门卫管理,悬挂警示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意外。
(二)留守人员防范火灾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各施工单位自即日起,要对本企业所有存在留守人员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自查。
1.留守工地人员宿舍动用明火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公司备案制度,严禁随意动用明火。对确须煤炉取暖和进行炊事做饭的,其住人房间和烧火房间必须严格分隔,严禁住人的房间内使用煤炉、煤气灶、煤气罐、火盆、木炭取暖和做饭,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各单位应严防、严管、严控,杜绝漏管失查的现象。
2.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砂、消防水源、灭火器要保证技术状态良好和数量充足,确保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三、扎实开展春节后复工有关工作
春节后复工前,各单位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北建施〔2022〕620号)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节后复工程序,把握好复工条件。做好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建筑起重机械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好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对民工要认真开展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的一律不得上岗,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完成。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并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市质监站项目监督员复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我局将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认真不到位、停工复工流程不规范、上岗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