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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稳岗留工和节后复工达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1-18 12:41:28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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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

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恢复和巩固建筑业发展良好势头,扎实推进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鼓励建筑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1月21日至1月27日(年三十至年初六)期间,在邕项目开工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到岗人数总计达300人的,给予信用加分10分。

二、鼓励建筑业企业春节后按时复工复产。1月28日至2月2日,我市所有开复工的在建项目,每天保持到岗人数30人以上(含30人),给予每个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加分2分,在此期间,同一施工总承包企业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三、科学制定施工计划,确保做到稳岗复工增效。各企业要科学制定好各在建项目春节稳岗、节后复工计划,妥善安排好人员、物资保障,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

四、各级住建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稳岗复工增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本通知的“到岗人数”不含保安,房建市政项目以“桂建通”平台实际考勤记录为准,其他形式考勤记录不予认可,项目需确保考勤设备正常使用。交通、水利等项目可由建设、监理单位盖章确认,于2月10日前将考勤记录提交我局建管科。各项目实际考勤建筑工人需占到岗人数70%及以上。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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