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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鼓励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春节期间不停工工作的通知

2023-01-17 15:37:53 厦门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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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造价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2023年一季度“稳增长”有关举措,促进工程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经研究,市建设局制定对2023年春节期间不停工工作进行信用激励相关举措,通知如下:

一、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

鼓励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日-2月5日)不停工,对符合以下两类条件的项目参建单位或混凝土企业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

(一)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即累计施工人数不少于800人,且除1月21日至23日外的其他时间现场施工日均人数也达到50人以上(含)的项目参建单位[即建设(代建)、监理、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现场施工人数不含各类项目管理人员。

(二)混凝土供应量累计5000立方以上的混凝土企业。

二、不停工项目报备

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应当提前做好工地防疫和不停工准备工作,不停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于1月10日前将春节至元宵期间的施工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审核备案。

三、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不停工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其证明材料报送至项目监管单位,市管项目报送至市造价站(联系电话:5053060),区管项目报送至各区建设(与交通)局,混凝土企业报送至市建设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

(二)不停工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经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审核备案的施工计划;

2.不停工期间工地省劳务实名制系统考勤记录(人数以系统截图为准);

3.不停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银行流水凭证;

4.不停工期间每天点工、工作量签证记录(需有每日审核记录);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公章确认。经市造价站、区建设(与交通)局审核后,汇总报市建设局统一给予以信用激励。

(三)混凝土企业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经项目监理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不停工预拌混凝土企业申报表》(附件2)。

四、相关要求

(一)不停工期间,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考勤机制,如实记录每日考勤数据,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保存施工过程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及工人工资发放资料以备复查。

(二)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应如实审核每日施工情况,清点核对现场施工人数和完成工程量。

(三)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管控,抓好疫情防控和项目管理,如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奖励激励。

(四)项目参建单位如弄虚作假骗取信用激励的,一经查实,将撤销相应信用激励,并视情况给予记录不良行为等处理。

(五)本事项由市建设局统一予以信用激励,各区建设(与交通)局不再重复予以信用激励。信用激励应根据企业在项目中具体参与的工作内容区分应用于相应领域信用评价,如项目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获得的信用激励不可用于施工单位的信用评价中。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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