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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使用 长沙五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14.8万元

2023-01-09 11:30: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近日,信用中国官网显示,长沙五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使用”被通报处罚,罚款14.8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官网

长沙五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强,成立日期2017年6月26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西路508号旷代沁园三期28栋-33栋、地下室-2039。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9日,开消行罚决字﹝2022﹞第03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事实为,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二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01-1之规定,长沙市开福区消防大队对长沙五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五矿长沙Live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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