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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生产法 山东金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2023-01-04 16:23: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山东金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款4万元。

图源: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

(鲁临水)应急罚﹝2022﹞206号显示,2022年10月30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而达、黄凯主任到山东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发现:山东金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夏洪涛、杜纪来2人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在山东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电焊作业。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采集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询问笔录》(王海舰、赵东光)、身份证复印件(夏洪涛、杜纪来)、授权委托书、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任命文件、夏洪涛和杜纪来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共计23页。2022年11月8日进行了立案,2022年11月9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山东金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申请。综合该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以及对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97的处罚幅度档次划分,沂水县应急管理局认定山东金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情节为第2裁量档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标号97第2裁量档次,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山东金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金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30日,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振兴花园东邻100米。该公司是由山东峻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持股。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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