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近日,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官网显示,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通报处罚,罚款27万余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官网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9日,长县执住建罚字﹝2022﹞第1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移送函(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栋实训楼、18#栋学生宿舍项目),2022年10月19日15时0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傅振华、夏珍等对湖南都市职业学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学院18#栋学生宿舍正在投入使用,2#栋实训楼未投入使用;18#栋为该学院的学生居住宿舍,已有学生居住。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施工单位为湖南中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经查,2022年2月22日,湖南都市职业学院与湖南中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8#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5841平方米,合同造价为9024345元;18#栋学生宿舍、2#栋实训楼于2022年3月开始施工,2022年8月建设完成,18#栋学生宿舍因疫情原因,隔离需要房间,加之开学,学生居住,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2#栋实训楼因内部装修还在施工未投入使用,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18#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执法人员通知当事人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湖南都市职业学院作出罚款人民币270730.3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