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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奉)征地告〔2022〕第44号

2022-12-14 14:40:20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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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24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普通仓储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四团镇 东至正顺路,南至两港西大道北侧绿化带,西至大泐港东侧绿化带,北至平霄路南侧绿化带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前哨村1组2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8平方米

2、前哨村2组1130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3.7平方米、建设用地5304.9平方米、未利用地1608.8平方米

3、前哨村3组453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937.1平方米、建设用地9662.6平方米、未利用地793.3平方米

4、前哨村9组6505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524.8平方米、建设用地20303.2平方米、未利用地6224.3平方米

5、新建村1组1561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18.8平方米、建设用地14096.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738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9374.4平方米、建设用地49367.1平方米、未利用地8648.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蒋春俊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2月09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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