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为加强土地资产监管,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多措并举推进到期国有建设用地处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托清底子。依据档案资料、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到期国有建设用地信息并建立台账,逐宗进行现状调查,确定实际占地面积、土地使用者、到期时间等信息,托清续期土地的底子;二是分类处置。在同有关单位会审基础上,对符合现行规划的给予办理出让续期,对不符合规划近期不实施改造的给予办理5年短期租赁;三是合力推进。由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到期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共同合作加快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已对到期的70宗644.04亩国有建设用地办理了续期或租赁手续,收取土地收益5000多万元。近期,又对新到期的19宗86.16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了调查,推进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