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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2022-12-13 13:52:19 厦门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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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海沧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海沧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和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9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深度融合数字家庭产品应用与工程设计,强化宜居住宅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

二、试点目标

2025年8月前,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消费模式,推动构建比较完备的数字家庭标准体系。实现海沧区新建全装修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全面具备通信连接能力,拥有必要的智能产品;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拥有一定的智能产品,数字化改造初见成效;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有序发展的数字家庭产业生态;健康、教育、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数字家庭生活服务系统较为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智能信息综合布线,部署感知终端,做好智能家居产品数据汇聚,推广综合信息箱应用,实现千兆光网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高速无线网络覆盖,安装e政务自助机,e政务自助机应包含交警、出入境、房管等服务。推动智能家居产品、用户、数据跨企业互联互通,推动数字家庭固定终端设备全面支持IPV6,实现推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与智能家居的协同应用。

(二)数字家庭平台建设部分

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加强与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智慧健康等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等的对接,满足居民线上获得政务、社会和产品智能化服务等需求。推动数字家庭平台应用,强化物业、健康、教育、养老、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生活服务行业与数字家庭行业跨领域创新融合。

(三)新建住宅部分

2023年起海沧区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应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引导新建住宅在一次性装修中增加必要的智能产品。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管理和控制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的感知与互动,防范非法入侵、不明人员来访,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以及节能控制等。

(四)既有住宅部分

1.示范启动阶段(2023年底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海沧区禹洲尊海小区智能化改造,邀请有意向的相关厦门本土企业协助开展智能家居应用场景线下体验点,延伸惠民利民的智慧生活应用场景,建设数字家庭改造示范小区。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评估、边推广”的原则,将示范区范围延伸至未来海岸社区数字化建设,完善家庭网络基础设施,提高满足数字家庭提升需求的电力及信息网络连接基础能力。

2.增点扩面阶段(2024年底前)。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海沧区全域城市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家庭建设。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着重在嵩屿街道推广一批数字家庭示范小区,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小区和领先企业,提高社会各界对数字家庭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树立良好社会经济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试点经验和生活模式。

3.巩固深化阶段(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海沧区全域城市社区数字家庭建设,构建起完备的数字家庭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市级指导、区级统筹、街道牵头、社区协同、业主参与、企业配合”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海沧区政府要落实试点主体责任,成立海沧区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试点区域特色出台政策,全程统筹协调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二)制定改造方案

海沧区政府牵头,区建设、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市政、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居民代表等参与配合组成街道工作专班,按照“一社区一方案”的原则,依照“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部署感知终端,强化户外公共区域数字化提升,引导户内智能家居覆盖”的标准,引入金融机构、基础通信运营商、社会资本结合小区居民问卷摸底户内智能信息综合布线、智能家居增设意愿,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和家庭消费奖补方案,形成数字家庭建设项目清单。

(三)落实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政府奖补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居民自费一点”合理共担的资金筹措机制。新建住宅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全面落实项目的通信连接铺设,为智能产品应用奠定基础。既有住宅部分,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机制执行;业主户内智能产品消费部分,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海沧区政府给予一定比例消费补贴,鼓励居民出资采购户内智慧家庭设施设备,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数字家庭试点工作,探索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出资建设和维护数字家庭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政府通过长期专营服务设施落实投资权益及政府采购公共管理智能化服务方式予以补偿和激励,推动社会资本实现“微利可持续”的模式。

(四)加强施工管理

项目的实施参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机制执行。区建设局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街(镇)组织区建设局、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小组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智能产品等单位共同验收。倡导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设计、施工、智能产品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

(五)持续宣传推广

试点过程中,海沧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边实施边总结,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要加大对优秀试点示范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结合数字家庭智能家居线下体验馆以及线上体验模型展示,提高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形成良好社会经济效应。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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