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湖南>>曝光台>>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 娄底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11.5万余元

2022-12-09 19:01: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近日,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娄资规罚字〔2022〕020号)显示,娄底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被罚款11.5万余元。

娄底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国顺。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扶青路长青居委会冬眼组。

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金星路东侧、长青西街南侧建设和顺嘉苑(长青办事处三板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规划批准建设4栋,总建筑面积70936.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701.34㎡,地下建筑面积15234.8㎡);实际建设5栋,总建筑面积74496.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857.9㎡,地下建筑面积17638.9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造价为1321元/㎡。

项目具体违法事实如下:1、项目东北角增建一栋四层(局部三层)建筑,建筑面积828.76㎡(该建筑在2019年元月10日原规划局盖章审批的项目总平面图上存在,但核发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项目一期,均没有该建筑物的指标面积);2、住宅、商业等面积增加622.82㎡,其中住宅面积增加574.52㎡(主要是因为10#栋2-33楼业主信访反映公共连廊不安全后,该公司按照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解决信访事项要求在公共连廊安装不锈钢防护栏,导致面积增加305.72㎡,其余为8#、9#栋面积增加268.8㎡);商业面积增加48.3㎡(主要是8#栋西侧增建商铺一间);3地下室增加建筑面积875.53㎡(按一、二期整体规划指标核算,一期地下室规划调整后建筑面积为33839.08㎡,实建建筑面积32310.48㎡;二期地下室规划建筑面积15234.8㎡,实建建筑面积17638.93㎡);4、地面停车位少建19个,部分地面绿化未建(因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未完工,导致暂时无法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娄底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项目东北角增建的一栋四层(局部三层)建筑,建筑面积828.76㎡,因其基本符合规划要求并经鉴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且该项目已被列为“无籍房”办证项目,按该项目工程造价1321元/㎡的5%予以处罚,处罚款人民币54740元;住宅面积增加574.52㎡,其中10#栋住宅增加的面积系因公共连廊安装防护栏,不是主观故意造成,8#、9#栋增加的面积属于误差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娄自然资发〔2022〕82号)第15项的规定,对增建的574.52㎡住宅面积不予处罚;增加的商业面积48.3㎡,按该项目工程造价1321元/㎡的5%予以处罚,处罚款人民币3190元;地下室面积增加875.5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1〕42号)中第十项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规定,按该项目工程造价1321元/㎡的5%予以处罚,处罚款人民币57829元;地面停车位少建19个,部分地面绿化未到位因系客观原因所致,且该公司已向市住保中心出具了自愿留存相关建设资金的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

综上,共计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柒佰伍拾玖元(¥115759元)。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