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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建局落实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政策

2022-12-09 15:57:25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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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明确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政策,助力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3个月,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市住建局将与各县区住建局、平台公司积极对接,采取属地监管和建设主体双责任的措施,确保缓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缓解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压力。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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