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现将《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行动方案》、《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施工监管的通知》
2.《晋城市关于落实项目审批阶段管控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
3.《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4.《晋城市海绵设施维护管理办法》
5.《晋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项目设计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