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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金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

2022-12-05 17:03: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罗铭铭)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显示,金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被罚款1.1万元。

据了解,金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在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ZKD-004-17-03号地块的惠港顺科技厂房项目,在2022年10月14日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违反《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1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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