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根据《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在我市开展2022年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市市区(不包括柳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含分支机构,下同)及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二、检查内容
(一)估价机构情况。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资质)情况,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公司内部估价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二)执业情况。业务承揽和收费情况,房地产估价报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情况。
(三)人员管理情况。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注册及签署估价报告情况,继续教育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注册证书挂靠行为。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机构自查(2022年11月28日前)。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如实填写《柳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自查情况表》(附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附件表格及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至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市场管理科,自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zjyssck@163.com)。
(二)实地检查(12月6日至16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要求,我局将对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含分支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按一定比例抽取检查,并随机抽查估价报告及实地查勘资料。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估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对填报材料负责,并积极协助配合实地检查。
(二)我局将随机抽取房地产估价报告,隐去机构及估价师姓名后,组织房地产估价专家对抽取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进行评审。本次检查结果将在广西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刘山,联系电话:8852093。
附件:柳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自查情况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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