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9号),指导发包人科学合理地编写《发包人要求》,引导发承包双方恰当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减少因《发包人要求》导致合同履约风险和争议的发生,以促进我市工程总承包市场健康发展,制定了《<发包人要求>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相关单位参考执行。
附件:《<发包人要求>编制指南》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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