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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排查的通知

2022-11-24 18:22:39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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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安排,全市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公共经营收益问题专项整治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排忧行动”专项政治监督,为进一步将两项工作做深做实,巩固已取得的成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及抽查核查行动,以确实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聚焦物业服务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由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转办及所受理的所有物业投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并在所辖区域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共分2个阶段进行。 

三、排查步骤 

(一)拉网式排查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组织对所辖区域内物业服务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转办及所受理的所有物业投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核实相关问题办理实效。 

2、物业服务企业捆绑其他事项收取物业费。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限制电梯卡(门禁卡)升级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3、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4、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信息不全,不向业主公开信息包括: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 

5、物业企业对问题不落实不整改。存在对投诉问题消极对待、敷衍应付、对问题未严格落实整改、不配合县(区)住建部门现场检查和约谈等情况。 

(二)抽查核查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市住建局、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专人对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联合检查、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组织安排,扎实开展工作,要建立排查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专项排查取得实效。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12月1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二)严格依法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配合、消极应付的物业企业,通过书面警示、约谈、通报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推送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发动群众监督。各县(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物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媒体曝光的事项,要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联 系 人:常路梦 

联系电话:0353-6660385 

电子邮箱:yqwyglzdzx@163.com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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