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
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首先可找项目部协调解决,其次可向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建设工程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可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工资存在争议的,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持有工资欠条等,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索劳动报酬。
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向对应部门举报投诉:
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772-2823402,市东环大道272号马路山公园文化街4号楼;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2-2809565、2803050,启元广场B座局一楼市住房城乡建设信访室;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0772-2809508,柳州市海关路7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