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厦安办〔2022〕160号)有关工作部署,为扩大活动影响,在11月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开展建筑工地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当前季节、属地、建筑行业火灾特点,制定贴近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宣传月宣传教育计划,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领导带队检查、以会代训、主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火灾隐患曝光、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方式,营造“全民消防”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以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消防安全大培训;二是张挂一副宣传横幅或悬挂消防宣传标语;三是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演练;四是开展一次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活动;五是利用本单位新媒体帐号发布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积极策划活动主题。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勇于创新,以吸引更广泛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目标,策划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要开展“全民学消防”活动,发动本行业本单位员工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学习消防安全常识。要开展“消防志愿行”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加入消防志愿服务队伍。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于11月25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包括宣传工作、开展活动等信息、图片资料)报送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邮箱:xmjsgc@163.com)。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