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安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陕西省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依法做好碑林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拟公开选取承担该项目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碑林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
二、项目概况:项目征收范围:东邻经九路,南邻西安综合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西邻亘垣堡蔡家巷三号院机关小区,北邻亘垣堡(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委托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四、委托评估范围:碑林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室内装饰装修、地面附着物的价格评估及土地。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评估机构。
六、报名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三)拟参与本项目评估的估价师名单;
(四)社会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除估价师名单外,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经九路交大西南门(西安市碑林区城市规划展览馆三楼)报名,并核验提交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止;
(三)报名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经九路交大西南门(西安市碑林区城市规划展览馆三楼)。
联系人:赵凯龙 联系电话:15129178986
特此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