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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兴联兴物业公司采用未取得消防资格证人员操作消防控制室被罚款

2022-11-10 14:30: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广州)官网披露,广州市兴联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被罚款2000元。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广州)

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7月22日,执法人员对广州市兴联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广州奥航仙村物流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物流园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涉嫌违反《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对广州市兴联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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