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吉林>>政策>>

关于调整四平市本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2-11-07 12:43:1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image.png

各住建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市本级分类补助标准调整如下: 

一、对于无筹资能力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的其他脱贫户D级危房,补助标准为3.5万元。 

二、对于有一定筹资能力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的其他脱贫户D级危房,补助标准为2万元。 

三、对于农村低保边缘家庭D级危房,补助标准为1.5万元。 

四、对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的其他脱贫户C级危房,补助标准为0.7万元。 

五、对于农村低保边缘家庭C级危房,补助标准为0.5万元。 

两区可参考《关于调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18号)文件标准,根据市级以上补助资金数额和地方配套资金能力,在保证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总投资金额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各类补助标准。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