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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罚1万元

2022-11-04 16:07: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信用中国(湖南湘潭)官网显示,近日,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通报处罚,罚款1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湘潭)官网

(潭)城罚决字﹝2022﹞第19号处罚信息显示:经查,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位于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与九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的五矿万境水岸C地块项目C8栋东南角安全通道的脚手架立杆悬空,未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标准进行搭设,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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