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政策暖风不断,兰考县共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分别是仪封园艺场新建300套已开工,城投公司新建300套正在走土地手续,将收购恒大900套(已收购88套)。
以“政策制度”引领规范全程监管
一是保障对象及标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为主(原则上7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低于70%),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二是引导多方参与。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场房源也可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是有关原则及监管。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加供给。
坚持因地制宜,盘活闲置资源
一是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二是探索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利用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是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是利用闲置和低效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融资保障
一是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中央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今年申请中央补助资金3546万元。
二是金融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
三是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